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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市规范“三公”经费公开工作意见》的通知

来源: 未知 发布时间:2017-10-23 11:59
中共宝鸡市委办公室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全市规范“三公”经费公开
工作意见》的通知

宝办发[2014]13号
 

各县、区委,县、区人民政府,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全市规范“三公”经费公开工作意见》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宝鸡市委办公室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9月22日

 
 
全市规范“三公”经费公开工作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省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三公”经费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陕西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财预[2014]36号)以及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规范“三公”经费公开工作意见的通知》(陕办发[2014]4号)精神,现就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以下简称“三公”经费)的公开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实施“三公”经费公开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有序。公开的形式、内容和程序应符合《预算法》《保密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
(二)稳妥推进。公开工作应统筹安排、协调一致、主动作为、积极推进。
(三)全面真实。公开的内容应全面完整、具体明确、真实可信、通俗易懂。
(四)方式统一。公开的方式应规范统一,包括文本格式、统计口径、公开用途及时间。
二、明确“三公”经费公开主体
各级政府“三公”经费的公开由同级财政部门负责,除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等特殊部门外,政府各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三公”经费的公开由部门负责,并接受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各级党委、人大、政协工作部门,法院、检察院,各人民团体等部门(单位)参照执行。
三、规范“三公”经费公开行为
(一)“三公”经费公开内容
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细化“三公”经费公开内容,所有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都要详细公开,并将“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细化公开为“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具体为:
1. 公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和分项数额安排及说明。各级财政部门公开本级“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和分项数额,对增减变化的原因进行说明;各部门公开本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和分项数额,对增减变化的原因进行说明。
2. 公开“三公”经费半年预算执行金额、分项数额及说明。
3.公开 “三公”经费全年决算总额、分项数额及说明。“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要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经费总额,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
其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是指当年年初部门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分项数额是指“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经费”每一项的具体数额;“三公”经费决算总额是指全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半年预算执行金额是指半年实际支出数;说明应包括“三公”经费预算编制情况、预算调整情况、实际支出情况,以及相关数据的同口径对比分析、存在问题和加强管理采取的措施等。
(二)“三公”经费公开口径
“三公”经费的公开口径按照财政部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以及《财政部地方预算公开规程》中的口径解释执行。
(三)“三公”经费公开时间
从2014年起,本级政府“三公”经费预算安排及决算执行情况在同级人代会或其常委会审查批准后的15个工作日内公开;政府各部门“三公”经费年度预决算在同级财政部门批复后的15个工作日内公开。
本级政府半年执行情况由财政部门在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后的15个工作日内公开;政府部门半年执行情况由部门适时公开,原则上与本级政府半年执行情况公开时间保持一致。
(四)“三公”经费公开形式
DB真人游戏平台管理部门应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开辟专栏,对本级政府及部门的“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进行集中公开,其中:本级政府“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由财政部门提供,部门“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由各部门提供。
同时,各部门应在本部门门户网站对“三公”经费预决算和使用情况的信息进行主动公开。
“三公”经费公开的信息应保留3年。
四、落实“三公”经费公开工作责任
(一)各级政府及部门要按照 “方向明确、过程可控、结果可查、易于监督”的原则,落实公开工作责任,科学编制和准确公布“三公”经费预决算数和半年支出情况,对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依法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关于“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公开的申请,对“三公”经费公开后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回应,研究解决。
(二)各级DB真人游戏平台管理部门负责推进、协调、指导“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完善“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定期组织专项检查,通报“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三)各级财政部门负责本级政府“三公”经费的核算、制作、审核、公开,指导各部门按照统一口径、规范“三公”经费的核算,审核批复部门“三公”经费报告,保障信息内容的完整、规范、统一。
(四)各级审计部门负责结合年度审计项目,对被审计单位“三公”经费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计监督,并在“三公”经费年度决算信息公开后,发布对当年实施的审计项目“三公”经费的审计结果。
(五)各级监察部门负责对各部门“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工作情况的监督,对不按规定要求公开“三公”经费信息,或者公开信息不真实、不完整的部门及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五、严格“三公”经费公开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及部门要高度重视“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履行公开工作主体职责,精心组织实施、周密安排部署。信息公开前要认真汇总分析数据,特殊情况要在公开时做好解释说明。要重视社会对“三公”经费公开工作的反映,信息公开后要关注社会舆情,及时研究解决公开中遇到的问题,积极回应社会要求,确保“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有序。
(二)完善工作机制。公开工作政治性、政策性、专业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必须统一协调、整体推进。各部门要建立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协调机制,加强与同级人大常委会、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系,制定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定,规范审查程序,落实审查责任。
(三)强化督查检查。“三公”经费公开是我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项治理的重点内容之一。各级DB真人平台工作部门、财政部门要各负其责,加强对“三公”经费公开工作的指导,及时总结经验,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各县区、各部门要严肃纪律,加大对下级及内部单位的督查力度,推动“三公”经费公开工作顺利实施,确保“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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