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票据是由财政部门监(印)制、发放、管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具有公共管理或者公共服务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收取政府非税收入或者从事非营利性活动收取财物时,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开具的凭证。为加强全区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和单位财务监督,规范财政票据行为,按照财政部《财政票据管理办法》规定,近期凤翔区财政局组织区、镇各医疗机构及其他用票单位,对保存期满的财政票据存根和停用空白财政票据进行了集中销毁。
当前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全面启动,全国统一格式医疗收费电子票据正式上线,纸质票据和电子票据交互使用。为保证各类财政票据使用安全,凤翔区财政局严格按照《财政票据管理办法》规定销毁程序,向各用票单位下发销毁通知,明确范围、程序及资料上报等内容,要求各用票单位认真统计、清理,登记需销毁票据种类、数量,对各单位上报销毁财政票据进行核实审查后,统一运送到票据定点销毁厂家进行了集中销毁。
此次共销毁财政票据14种,其中通用财政票据存根999本,医疗收费票据存根586万份,停用空白财政票据138万份(含停用空白医疗收费票据135万份)。此项工作的开展,不仅规范了财政票据管理,强化了财会监督,而且对于提高全区财政“放管服”水平具有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