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监管,实现政法经费保障的精细化、规范化,提高资金使用的合法性、规范性,从资金申请、审批、拨付、使用、监管等环节入手,采取多种措施,强化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保障了上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一是确保资金分配时效。按照中省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管理时效要求,在收到专款文件后,按程序将指标在规定时限内(收到资金文件通知30日内)及时下达分解到相关政法单位,并督促各单位严格按照资金使用性质、范围使用。
二是规范政法资金使用。按照省、市财政部门及相关业务主管部门下发的中省转移支付资金管理规定,严格管理,要求政法部门按照《陕西省基层政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中省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陕西省法律援助经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使用政法资金,规范政法经费支出管理,不得用超范围使用。
三是加强装备资产管理。督促政法部门建立健全业务装备动态管理机制,对配备的业务装备,按照资产管理有关规定,设置装备(固定资产)台账,及时登记入账,确保账实相符,并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年限及时进行报废和更新。县级自行采购项目也按照规定由单位办理实施政府采购。
四是强化资金监督检查。对政法部门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指导规范资金管理,厉行节约,保证重点,坚决杜绝违规现象的发生,及时发现和解决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高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