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切实解决区属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问题,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金台区财政局联合区人社局、区医保中心对商务系统、工信系统等部门的34家困难企业进行资料审核,核定2809人享受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补充调剂金。
金台区财政局自执行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医疗基本医疗保险补充调剂金政策以来,拨付财政补助资金1052.75万元,确保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及时参保、应保尽保,使其看病就医问题得到及时有力有效保障。
下一步,金台区财政局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强化统筹协调,切实做好社会兜底和基本民生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