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财政预算评审中心顺利完成了2024年度市级部门预算管理绩效评价工作。评价结果显示,市级部门预算管理绩效持续提升、态势良好。
2024年度市级部门预算管理绩效评价覆盖112个一级预算单位,平均得分90.75分,较2023年、2022年评价结果分别提升了1.93 分、4.28分;总体绩效等级为"优",其中 "优" 等级单位 71个,"良" 单位等级38个,"中" 等级单位3个,无 "差" 等级单位。
本次评价是重新修订的《市级部门预算管理绩效评价办法》执行的第一年。为全面、客观衡量各部门整体及核心业务实施效果,市财政预算评审中心重点抓了以下工作:一是硬化评价指标约束。以各部门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安排以及执行财经法规情况为主线,设置7个一级指标、21个二级指标,既看经费管控硬性要求,又看事业发展实际成效。二是严格评价工作程序。制定工作方案并成立评价小组,严格遵循"部门自评—数据采集—反馈核对—综合研判"的"四步走"评价工作程序。在整体评价的同时,还对宝鸡职业技术学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展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三是确保评价结果准确。在各部门自评的基础上,结合财政预算管理数据、近三年绩效评价历史数据等交叉核验数据,采用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式形成评价结论,并综合近几年评价结果及本次评价情况提出评价建议。
下一步,市财政预算评审中心将主动配合局相关科室、各市级部门,有针对性地抓好反馈整改、结果应用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