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市财政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高度重视河湖生态治理保护工作,克服财力收支矛盾,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将河(湖)长制工作经费纳入部门年初预算,确保我市河(湖)长制全面推行。
加大财政投入,确保工作落实。2023年以来,市级预算财政安排河(湖)长制工作专项经费92万元,推进我市开展定期河道巡查工作、河湖“清四乱”等工作常态化。积极筹措资金1609万元,配套我市幸福河湖建设项目,纵深推进河湖长制提档升级。积极配合水利部门争取中省资金21614万元,其中:2023年下达幸福河湖项目资金6646万元,用于提升我市金陵河河湖生态治理;2023—2024年争取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项目资金14968万元,大力推进中小河流治理和防洪工程,为关中大地山清水秀贡献财政力量。
强化资金监管,提高使用效益。在河湖长制工作开展过程中,加强与部门的沟通协调,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及部门预算执行情况,严格履行资金审批拨付程序。督导项目所在县区注重加强资金监管,依托财政一体化管理系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管,确保资金专款专用、高质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