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DB真人平台坚持把管好、用好、用活财政衔接资金作为落实全省高质量项目推进年的重要抓手,强化规划引领,狠抓资金保障,紧盯过程管理,精准施策,多措并举,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全面振兴贡献财政力量。
一、衔接资金投入情况
2023年,全市投入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2.25亿元,相较于2022年投入11.86亿元,增长了3.3%。其中:争取中省资金88000万元、市本级资金10670万元、县级资金23862万元。今年计划实施项目1275个,已全部开工建设,截至目前完工项目共计805个,项目完工率达63.14%。
二、衔接资金管理情况
1.健全资金管理体系,切实加强资金有效监管。宝鸡市先后制定出台了《宝鸡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转发了《陕西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等管理制度,切实加强资金及项目使用和管理,对衔接项目资金的政策规定、审批流程、资金分配、项目实施和绩效考评等各环节做出具体要求,并将资金和项目安排使用情况定期定点进行公告公示,使项目资金监管更加制度化、程序化、科学化。2023年9月,全省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培训会在宝鸡市陇县召开,陇县在会上作经验交流。
2.优化资金分配,健全联农带农利益联结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中省衔接资金财政政策的精神和要求,紧紧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两大目标任务,结合宝鸡市实际以及新业态资金需求,优化财政衔接资金分配与管理,在支持农村必要的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农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的基础上,突出重点优先保障支持监测对象和脱贫户发展产业、就近就业促增收等到人到户、乡村区域特色产业和新型经营主体带动发展方面的资金需求。出台支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十条措施,全市村集体经济“空壳村”全面清零,村级集体经济收益5万元以上村达到766个、占比65%。
3.加强项目过程监管,有效保障资金安全。全面强化衔接资金的监管责任,督促县区落实监管“第一责任人”,严格开展补助资金动态监管工作,依托直达资金系统,将衔接资金的安排、拨付、使用各个环节贯穿于项目实施的全过程,作为监督管理的有效举措,建立事前审核、事中控制和事后检查的监督检查长效机制,形成过程透明、流程公开、拨付环节公开、报账支付公开的全流程监管,有效保障了资金安全。同时,市财政、乡村振兴、审计等部门联系协作,加强日常抽查、年度检查及审计工作,确保项目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4.强化扶贫资产管理,确保资产持续发挥效益。宝鸡市按照“管理规范、责任明确、配置合理、效益优先”的要求,建立了扶贫资产管理长效机制,制定了《关于加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村振兴的意见》,形成农村公共基础设施“1+10”管护办法。同时夯实工作责任,市县两级预算安排年度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强化农村基础设施管护的责任,健全市县两级农村基础设施管护机制。2018年至今,市级累计投入管护经费2.8亿元。目前全市共设立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岗位10723个,通过整合岗位共聘用管护员8416名,其中脱贫户、监测对象4982名。2022年在全国扶贫项目资产管理视频会上,宝鸡市作为唯一地市代表进行经验交流。
三、衔接资金使用成效
1.聚焦农村特色产业提质增效。聚焦一县一业,明确产业资金用于支持县区首位产业发展的比例不少于30%,重点支持县区首位产业延链补链强链,今年共使用中省衔接资金57054万元实施产业项目347个,产业占比64.83%,首位产业32%。以支持乡村特色产业发展为突破口,围绕宝鸡市粮食、乳业、苹果、猕猴桃、生猪、蔬菜、中药材、中蜂养殖8条产业链产业发展的现状,持续发展壮大特色产业,加快县域产业集群发展。近几年来,宝鸡市创建国家产业强镇4个,培育全国一村一品示范镇村19个。陇县成功创建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千阳县荣获“中国矮砧苹果之乡”称号、眉县《做优做强猕猴桃产业筑牢产业振兴基石》入选全省首批乡村振兴(产业振兴类)典型案例。
2.聚焦脱贫群众收入稳步增长。宝鸡市始终把增加脱贫群众收入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关键,全面落实“2531”动态监测帮扶工作机制,出台和落实“六个精准”(精准帮扶、精准嵌入、精准稳岗、精准兜底、精准管理、精准帮销),将财政衔接资金项目推广以工代赈方式作为衔接资金项目安排的重要内容,在促进群众就业上狠下功夫,实现脱贫人口稳定增收。今年以来,全市财政衔接资金项目中采用以工代赈方式实施项目143个,带动群众就业2829人,其中脱贫户、监测对象888人,发放劳务报酬962万元。全市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达14146元,增幅15.4%,增速位居全省第二。农民收入结构更加趋于合理,收入质量越来越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