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查研究的重要论述,推动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落地落实,7月12日至7月14日,省财政厅党组成员、省纪委监委驻省财政厅纪检监察组组长蒋明庆带队赴宝鸡市开展纪检监察监督与财会监督贯通协调调查研究工作。
调研组一行先后到宝鸡市、凤翔区、凤县实地调研走访,与当地党委、政府的负责同志和纪委监委、财政局、教育局等部门的相关领导和同志座谈交流,了解《意见》在基层的落实情况和财会监督工作开展情况,着重围绕纪检监察监督与财会监督贯通协调工作中信息报送、线索移送、措施配合、成果共享等方面的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并查阅了财会监督工作相关资料。
调研期间,蒋组长强调,加强财会监督是做好贯通协调的前提、基础和保障,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贯彻落实《意见》的责任感、使命感。他就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监督与财会监督贯通协调提出三意见:一是学深悟透《意见》精神,明确任务要求,确保各级党委政府落实好《意见》主体责任、财政部门履行好财会监督主责;二是对标对表《意见》找差距,与时俱进抓落实,积极探索财会监督和纪检监察监督贯通协调的具体路径;三是财政部门派驻纪检组在贯彻中省纪委要求的同时,要维护好党组的权威,对财政干部既要关心保护,又要严格要求,发挥好派驻监督的作用,积极支持财政工作高质量发展。他希望宝鸡市充分发挥积极性和主动性,不等不靠,先行先试,积极开展财会监督试点工作,及时总结经验做法,总结推广工作成效。
此次调研,既是对宝鸡市财会监督工作的指导监督,也是对《意见》精神的深度解读,对宝鸡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财会监督工作、做好纪检监察监督与财会监督贯通协调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思路。宝鸡市相关部门表示,将以此次调研为契机,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准确把握新时代财会监督工作的新使命、新定位、新要求,积极推动纪检监察监督与财会监督贯通协调,奋力推进财会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