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全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会议在西安召开,会上通报了2022年度全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结果,宝鸡市荣获“A”级(优秀)等次,全省108个县区中我市9个县区考评为优秀。这是我市2016年以来,连续第七次在全省财政衔接资金(原为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中获得优秀等次。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考核工作,是我省对各地衔接资金使用管理过程及其效果进行的综合性考核与评价,评价结果为下一年度中省资金因素分配的重要条件。
衔接资金的规范高效使用,是确保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成效的重要保障。多年以来,我市财政部门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多措并举积极推动财政衔接资金使用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一是强化财政投入保障。我市严格落实中省要求,保持财政衔接资金投入力度总体稳定。2016年以来累计投入各级衔接资金(专项扶贫资金)规模69.66亿元,其中,中央资金28.81亿万元、省级资金18.65亿元、市县资金22.20亿元。二是加强资金绩效管理。健全完善预算绩效管理跟踪问效制度,按照直达资金管理和预算管理改革“1+8”工作机制的要求,实行周统计、月通报制度,全面掌握衔接资金使用管理进展情况,加强预算管理全过程跟踪问效,推动绩效管理主体责任落到实处。三是支持培育产业发展。市财政联合乡村振兴部门指导县区对重点区域(项目)推进情况监督检查,确保衔接资金产业占比达到55%以上的考核要求,保障了财政衔接资金使用安全和高效,为扎实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了有力保障。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精神以及局党组有关财政支农工作的要求,继续把提升衔接资金管理水平作为当前的重点工作。市县财政会同乡村振兴等相关业务部门对衔接资金绩效实行全过程监管,及时跟踪、督促县区分配资金,为提升财政衔接资金绩效评价奠定基础。充分发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作用,开展资金动态监控,及时掌握财政衔接资金支出进度,有针对性开展调度、督导。压紧压实衔接资金项目主管部门责任,统筹抓好项目库建设、项目资金分配、项目实施、验收、公示、报账等环节,助推乡村振兴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