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和规范生态环境专项资金管理,进一步健全“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管理机制,近日,DB真人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制定了《宝鸡市生态环境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办法》(宝市财办资环〔2025〕94号),以下简称《办法》,推动财政治理效能实现新提升。
一、全周期闭环管理,杜绝“一拨了之”
市财政局严格遵循“事前评估、目标引领、事中监控、事后评价、结果应用”的全周期闭环管理机制,从项目申报之初设定清晰、可量化、可考核的绩效目标,作为资金准入“门槛”;在资金执行过程中进行动态监控,及时纠偏;在项目结束后进行全面“体检”,确保管理链条完整无缝,杜绝了资金“一拨了之”、项目“一报了之”的现象。
二、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打破“终身制”
市财政局坚持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年度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的核心依据,实行“奖优罚劣”的强约束机制。对绩效优异的项目和地区,予以政策倾斜支持和奖励;对绩效低下、问题严重的,核减或取消后续资金安排,并依法追责。
三、聚焦生态环境终效,避免项目“空心”
市财政局坚决将绩效评价的核心从“项目完成率”转向“环境改善率”,评价指标重点考量资金投入对区域环境质量改善、污染减排实效、生态系统功能提升、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增强等方面的最终贡献,确保资金效益体现环境质量的改善。
该《办法》的出台是宝鸡市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在生态环保领域的突破性举措,彰显了以精准高效财政投入支撑高质量发展的决心,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美丽宝鸡提供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