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部署及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行动方案有关要求,千阳县财政局“五措并举”,开展2023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成立机构明职责。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局会计与监督检查股、政府采购管理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政府采购管理股具体负责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与上级联络、组织实施、上报资料等工作。
二是随机抽取定范围。按照市财政局工作要求,本次检查主要针对2022年-2023年政府采购项目,确定代理本县政府采购项目代理机构不少于2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每家机构随机抽取不少于5个采购项目。
三是统筹安排细环节。专项整治工作自2023年12月开始,到2024年5月结束,分为筛选名单、自行检查、书面审查、现场检查、处理处罚和汇总报告六个阶段,检查内容涵盖突出的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代理机构乱收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围标串标等“四类”违法违规行为。
四是精心筹划抓联动。全县政府采购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按照“纵向联动、统一标准、分级检查、依法处理”的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县财政局会同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组织开展全县政府采购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建立工作指引统一标准、分级处理的监督检查工作机制。
五是开展自查找差距。要求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要高度重视检查,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并整理检查项目的相关文件、数据和资料,形成自查报告一并报送财政部门。并要求其积极配合做好现场检查工作,为检查工作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