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严肃财经纪律,维护财经秩序,近期,太白县财政局按照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积极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
明确工作目标。坚持底线思维和问题导向,聚焦财政、财务、会计领域的短板和薄弱环节,查处整治一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违法违规行为,通报问责一批典型案例,坚持积极稳妥,惩防并举、标本兼治的原则,推动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位,为太白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明确基本原则。一是坚持聚焦财经重大案件、财经纪律、会计评估行业等重点领域强化整治,统筹兼顾,突出政治属性;二是坚持财政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分级负责、分口把关、分步实施的原则,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三是坚持利用近年来地方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三公”经费专项检查、整治财政收入虚假问题专项行动、会计评估行业专项检查等工作成果,做好与其他专项行动的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明确主要任务。本次专项行动重点围绕财经领域重大案件查处、财经纪律重点问题整治、会计评估行业专项监督等三个领域开展。
明确组织方式。本次行动从2023年3月开始10月底结束,采取“各预算单位全面自查、财政部门重点复查”的方式,对减税降费、基层“三保”、地方政府债务、财政收入虚收空转、违规返还财政收入、财政暂付款、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等9类重点问题进行专项整治。财政局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印发实施方案,督促各预算单位进行自查自纠,将自查结果汇总后进行复查,对自查自纠和复查中发现的问题会同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司法行政机关等依据职责权限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