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和省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规定,为进一步提升凤县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强化财政资金的“绩”与“效”,凤县财政局积极开展2023年财政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一、强化组织保障,制定绩效评价工作方案。根据省市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及《宝鸡市县区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宝市办绩〔2022〕2号)、《凤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财政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因地制宜出台财政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方案,成立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小组,明确工作流程、时间节点、质控要点等事项。围绕项目特点,理清评价思路和评价重点,合理设计评价指标、评价方法,明确评价标准和评分规则,增强工作时效性和预见性。
二、夯实责任,抓好自评,科学遴选重点绩效评价项目。围绕省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部署要求,对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实行全覆盖。在自我评价基础上选取事关稳增长稳就业、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科技创新、粮食安全、民生保障的政策及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共涉项目40个,评价金额17461.87万元。
三、第三方机构参与,提升评价专业度。为保障评价工作质量、及时有效发现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提高评价工作的专业度,积极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绩效评价工作,采用“财政部+部门单位+第三方评价”三方联动评价机制。评价小组通过现场察看、调研问卷、数据采集等方式,提高评价质量, 确保每个项目的绩效评价报告具有可参考性和可执行性。
四、强化结果运用,推进信息公开。将评价结果及问题及时反馈至被评价单位,督促限期整改并反馈整改情况。切实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严格与预算挂钩,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提升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同时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随决算同步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撰稿:梁波 审核:吴双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