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部门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提高部门履职绩效。近日,凤县财政局扎实有序开展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一是印发工作通知,明确评价内容。印发了《凤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凤财发〔2023〕74号),对全县55个部门2022年度使用的全部县本级财政性资金产生的整体综合绩效,包括整体绩效目标实现程度、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源配置、资产管理水平、运行成本控制情况、履职效能等方面进行全面综合测评。
二是强调主体责任,突出评价目标。按照“谁支出,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预算单位是预算绩效管理的责任主体,进一步强化支出责任,突出绩效评价工作对提高部门资金使用效益的积极作用。推动各部门增强绩效管理意识,认真落实绩效评价主体责任,积极组织力量,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完成绩效评价工作,从整体上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三是细化评价流程,明晰工作任务。县级各部门对照《县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暂行办法》的规定,全面展开自评,认真填报《凤县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和《凤县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汇总表》,并按照时间节点提交自评报告和评分表;县财政局在部门自评的基础上,实施重点绩效评价,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和自评表进行全面复核,逐部门打分排名通报,并针对发现问题提出整改建议,督促部门按照要求切实整改到位。
四是强化结果应用,提升工作效能。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完成后,县级各部门要结合自评结果,认真查找短板和薄弱环节,分析形成原因,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扎实进行整改。同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以后年度单位预算安排、资金分配的重要参考依据。
下一步,凤县财政局将持续把“讲求绩效”作为财政预算管理基本原则贯穿到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的全过程,营造“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的良好氛围,不断提升预算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撰稿:王雯瑞 审核:吴双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