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财政票据使用行为,充分发挥非税收入票据“以票管收、源头管控”作用,防范非税收入流失,陇县财政局五举措加强财政票据管理。
1、严格票据领购和核销。坚持非税收入票据“分次限量、核旧领新”制度,切实加强非税收入票据核销管理,认真核对执收单位票据使用、收入收缴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核销。未办理票据核销的,不予发放新的票据。
2、规范财政票据使用管理。进一步加强财政票据使用的日常管理,规范财政票据使用行为。一是严禁扩大财政票据使用规范,二是严禁转让、出借、代用、买卖财政票据,三是严禁非税收入票据用资金往来票据、税务发票及其他票据替代,四是严禁使用已废止的非税收入票据。
3、强化财政票据销毁管理。对于保存期满的财政票据存根和因填写错误等原因而作废的财政票据,以及已经废止的财政票据,认真填写《票据销毁明细表》,经财政部门查验后,按照规定程序销毁。
4、加强财政票据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了财政票据领购、发放、使用、保管、核销、销毁及监督检查等各环节的管理制度,指导各执收单位建立票据专管员制度、票据使用登记制度和票据领用登记台账,实行财政票据管理制度化。
5、加强票据使用专项检查。建立和落实财政票据监督检查制度,根据财政票据日常管理需要开展专项检查,特别是对近期医疗票据改革过程中新旧票据衔接进行了专项检查。指导督促用票单位自查和主管部门督查,切实履行好票据监督管理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