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的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全面落实助企纾困政策,凤县财政局积极向上争取资金,采取四项措施加强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使用和监管。
一是积极向上争取专项资金。2022年凤县共向上级争取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260.25万元,其中:中央专项资金145万元、省级专项资金100万元、市级专项资金15.25万元(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14.81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奖补资金0.44万元)。
二是加强普惠金融资金申报及清算。及时组织相关金融机构、县就业服务中心配合开展2023年普惠金融专项资金计划申报及2022年普惠金融资金决算工作,对上年专项资金结余情况进行核对清算,做到账实相符,心中有数。
三是规范资金申报审核。严格落实《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按照有关程序审核季度申报资料,抓实抓细贷款发放业务量、财政贴息利率、贴息资金金额等关键要素数据审核,切实保障财政资金及时安全拨付到位,做到专款专用。
四是强化资金监督管理。积极落实直达资金常态化监控机制,及时对普惠金融直达资金预算指标分解下达,加强资金拨付情况的日常监管,发现问题及时查找原因,快速解决处理,确保普惠金融专项发展资金到位迅速、使用安全、管理规范。
凤县财政局通过积极有效的工作措施,出色的完成了2022年普惠金融工作,与上年相比较,我县2022年创业担保贷款规模及业务量增势显著,全年发放创业担保贷款3529万元,较上年增长75.92%,其中:个人1889万元、小微企业1640万元;2022年共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08笔,较上年增长68.75%,其中:个人102笔、小微企业6笔。2023年,凤县财政局以开展“三个年”活动为引擎,大力抓发展、抓服务、抓效能,积极向上对接争取财政资金,截至目前,凤县已争取到提前下达2023年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308万元,其中:中央专项资金205万元、省级专项资金75万元、市级专项资金28万元。(撰稿:徐红菊 审核:吴双石)